根据江苏省轻工协会《关于报送2025年度全省轻工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轻协〔2025〕2号)要求,经研究,现就报送2025年度徐州市轻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轻工工程高级职称的具体要求包括:1.申报范围及对象;2.申报条件;3.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要求;4.材料装订要求;5.有关事项说明及要求等。均按苏轻协〔2025〕2号(具体通知见“江苏省轻工协会”微信公众号)执行。
二、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流程。所有申报人员的复印件材料,均由所在单位负责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的主要部分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申报通知要求报送同意推荐评审的申报材料(含单位出具的公示及公示结果证明原件),单位在县(市、区)的,申报材料需经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同意推荐。
2.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年度内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累计不少于72学时(自2022年起调整为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3。公需科目每年应在“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相应课程的学习考核;专业科目学时以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及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主,也可以在“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考核。
3.申报材料要求。所有申报人员请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与申报评审纸质材料一并提交,无须装订。《江苏省轻工工程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信息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三、评审费用
评审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均按苏轻协〔2025〕2号执行。
四、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已开通,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4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7月16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西三区511室(市工信局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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