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环职称办〔2025〕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徐州市职称办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从事生态环境工程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从事生态环境工程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8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56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申报高级工程师需要取得中级工程师职称后,一般需要提供近5年(具备博士学位人员,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两年继续教育学时;具备本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人员,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四年继续教育学时。非本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人员,需提供五年继续教育学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需提供五年继续教育学时。)
平均每年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根据2021年修订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3),2020年-2021年可根据原规定每年72学时,2022年和2024年需每年90学时。
(三)公示材料。需要系统填报完业绩后,系统生成的《申报人员公示表》进行公示,强化单位审核职责,请务必提前申报预留出至少5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
三、申报方式
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在“政务服务入口”点击“年度职称评审”,进入“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填报申报信息。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人员,请按照《关于报送2024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环职称办〔2024〕1号)文件要求,逐条逐项、认真规范整理申报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申报材料由本人负责整理,单位负责审核和报送。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系统申报后,需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毕业证(学位证)、中级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登记表,要盖公章。
系统评审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00——7月30日24:00,评审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到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东三区44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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