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全市交通工程(含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综合交通工程、民航工程,铁路工程另行通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主管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评审事宜由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协助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基本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资历要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 号)以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3号)执行。其中,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二)截止时间要求
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业绩成果、论文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申报初定中级职称,按照相关学历和资历条件的要求应满年满月。
(三)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为90学时/年(2023年以前为72学时/年)。
三、申报组织及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申报流程:网上报名。中级职称采取网上报名,请按照流程注册并填写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个人账号——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或“职称评审”申报,“行政主管部门都选‘无’”,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7月18日—2025年8月15日(申报系统自动关闭后无法补报,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2025年8月18日前(节假日除外)。
徐州市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宗兆东。联系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金融集聚区C座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1112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各项申报组织工作。纸质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上报,申报单位要在纸质材料报送时限内携带所有申报材料及文件中须提交查验的原件集中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复审结束后,所有原件退回。
四、评审材料要求
(一)第一部分(不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附件2)各一份,A3规格,由申报单位统一填报,按申报专业分开填写,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电子文档Excel表格发至邮箱,邮件标题中注明单位、人数。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一式七份,A3规格(一人一单面页)。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带水印)一式二份,A3规格(骑马钉装订)。封面 “申报评审专业”栏目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表中“个人承诺书” “承诺人”签字部分用黑色水笔手写。
表内“组织意见”中,“县、区职称部门或市主管部门意见”栏,单位在县(市)区,铜山区、贾汪区的,需经县(市),铜山区、贾汪区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推荐,有行政主管部门的,需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袋封面》(附件4)、《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材料袋封面》各一份,信息填写准确、完整。A4规格,分别贴在送审材料袋和原件材料袋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5)《申报材料附件目录》2份,A4规格,一份装订在申报材料首页,一份放在送审材料袋中。
上述材料不要集中装订成册。
(二)第二部分(分两册装订)
第一册(单面复印,1—5项材料须提交原件查验):
(1)任职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同级转评需附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评审表复印件。
(3)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文(复印件),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证明(原件)。
(4)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个人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学时证明材料)、参培证明材料(双面复印)。须提供《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和学时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不再审验,以往有证书并已进行登记的学习情况可以继续作为学时证明使用,需提供相关学时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供任现职以来学时证明材料,如培训通知、结业证书、培训证书等复印件。
(6)单位公示文件和公示结果证明(原件),以及网上(布告栏)公示页面(彩色打印)。各单位要严格审查本单位申报材料,申报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所报业绩材料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各单位将《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在本单位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具体要求见附件6),所在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和工作单位非同一单位的,两家单位均须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提交公示证明材料。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证明应有申报人单位文头,不需正式文件;网上(布告栏)公示页面应彩色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册(双面复印,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发表论文、著作须提交原件查验):
(1)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六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姓名、学历、现职称、工作经历等);二是开展工作情况(如设计、科研、施工、管理等技术工作);三是继续教育情况(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四是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五是专业特长(经验);六是今后努力方向。
(2)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材料。对照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任职证明(原始任命书),参加并完成的科研课题、攻关项目的成果报告或通过专家鉴定报告;参加并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报告、勘探测量报告等;参加并完成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定额等)编制工作的证明;参加并完成开发项目(技术创新)成果等。以上材料均须标注申报个人承担的工作内容。
(3)业绩、成果材料。对照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材料,如:项目奖项证书(附个人奖励证书),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专利或创新成果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项目标书扉页(已中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扉页、勘察测量报告,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的成果证明、鉴定证书、课题立项申请表、阶段性情况报告书、审查鉴定意见等。业绩、成果材料应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所填内容相符。
(4)任现职以来撰写的与所学专业、所从事技术工作相关的论文、论著、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专题报告、科研报告、专业教材等至少一份。提交的上述材料应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须为第一作者或主要编著者。如是提交论文的,需在有CN/ISSN刊号的纸质期刊上公开发表且要上交原件审核查验。
论文复印件要附期刊封面、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介绍页、目录(用彩笔在目录勾出本人所著论文)、正文(内容完整)并且需在知网、维普、万方三大网之一的首页可查,核查结果填写《申报人员论文、著作、会议交流论文、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审核情况反馈汇总表》(附件8)。公开发表的著作复印件要附著作封面、出版刊号页、编审人员说明、字数证明等;经验交流材料要有单位证明。
上述第一册、第二册内容,申报人须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材料,申报材料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彩色打印件的必须有与原件一致、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其他相关要求
1.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一律装入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正面须贴上相应材料袋封面,粘贴牢固,档案袋袋口无需密封。装订材料首页须有申报材料目录。
2.申报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存在不实之处,后果由本人及单位承担。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省、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3.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和申报评审办法的规定,认真客观填报相关表格,并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由所在单位审核、公示。评审表中必填栏目须填写完整。相关封面、目录、附件材料等在徐州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中下载。
六、重要说明
(一)评审选择“徐州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请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新系统申报请注意以下几点:
1.单位选择所属行政规划区划时,主城区单位如果选择某区,则需要联系区职称办进行网上审核,市属单位应直接选择“市本级”,县级单位按照所属行政区划选择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并联系其对应职称办进行网上审核。
2.本系统自动关联学信网和社保信息库,请务必真实填报,申报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应在属地缴纳社保。申报人员应当在徐州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在徐工作的异地参保人员,须有参保所在地职称管理部门委托评审函。
3.信息填报完毕后请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提交后一般不予退回修改,如要提出修改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人员汇总上报后统一退回。
信息填报提交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打印《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现场审核时与其他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所有上传至网上申报平台的附件证明材料须与纸质附件材料完全一致,每页都必须有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审核即上传的附件材料,一律退回。
(三)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文,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证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到平台“专业技术资格”栏目。
(四)不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部分以及业绩和成果部分必须按照《申报材料附件目录》(附件5)要求用A4彩色插页纸隔开,在彩色插页纸上注明项目情况、参与(主持)某一项项目(工程)情况(个人所发挥作用)、附件清单等,并将彩色插页纸与相应的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扫描成一个PDF上传。
(五)单位公示、公示结果证明以及网上(布告栏)公示页面须和单位同意申报证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到平台“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栏目。
(六)平台里上传的工作总结格式须与第二册纸质材料中工作总结保持一致。
(七)所有市级企事业单位须设置网上审核权限并负责自己单位的网上申报初审,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网上申报初审。
(八)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苏人社发〔2019〕183号)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交通运输工程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其取得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九)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要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职称,我市民营企业(交通工程类)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申报时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学历和资历方面还应符合: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具备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十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苏人社规(〔2025〕1号)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 号)和《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18〕4号)文件已废止,不再执行。
(十二)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一是申报公示。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不便于张榜和网上公示的其他申报材料应统一、有序放置在会议室等场所对外开放,以备查验。公示结束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开具公示证明,加盖公章后作为评审材料的一部分,按规定程序上报。对弄虚作假或公示后经核实举报问题属实的,一律不得报送。二是评前公示。申报材料通过复审的人员基本信息在市局网站上公示。三是评后公示。通过答辩评审的人员名单在市局门户网站公示。
(十三)关于申报材料保存。评审材料以及凡涉及有关组织核查、评价和评审组织的结论等保存一年后销毁。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等部门应将评审结果有关材料及时归入申报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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