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称评审网_南京职称申报代办机构_工程师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南京东南文理进修学院

2025年镇江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工作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部署要求,建立健全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激发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镇江市各类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是一种特殊的职称评价渠道,重点面向我市各类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以及长期在企业生产服务一线,且不符合现行职称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学历、资历相关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满足下列条件,可自主申报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在我市各类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依法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系列(专业)与本人现从事工作相匹配,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三)在本行业本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远高于现行职称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得到社会和业内专家广泛认可,足以弥补其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缺项,能够支撑其跨层级晋升职称,并由本领域或相近专业2名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考核认定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21]132号)执行。

(五)申报人员所从事行业,国家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不得申报的情形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学历、资历等符合现行职称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相关要求(含符合破格提前一年申报条件)。

(二)实行“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专业),实行“评聘合一”的职称系列(专业)。

(三)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

(四)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并在影响期内,以及其他按规定不得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审核渠道

全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由各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组织实施,与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同时开展,按照职称评审范围受理相关人员申报,其中丹阳市、旬容市、扬中市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区人员申报认定工作。承接自主评审的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不在企业自主评审范围,由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

(一)个人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职称栏目,申报类型选择“考核认定(绿色通道)”,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详见各评委会办事机构下发的年度评审通知。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评审单位应当组织专人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报送的申报材料,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审核通过并拟提交评委会评审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评委会办事机构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人社部门核查抽查。各市、区人社部门应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市人社部门将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随机抽查。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导出后自行打印);

(二)申报人员身份证(护照),外国人夹华工作许可证(外籍人才)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人员取得的为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相应准入执业资格证书等;

(四)申报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的代表性、标志性成果等业绩材料。包括: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奖励、荣誉称号证书等,入选的人才工程、主持的科研项目,授权的发明专利、标志性论著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个人承诺书》(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导出后自行打印,签字后上传);

(六)《单位同意申报证明》;

(七)《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认定表》;

(八)《关于XXX同志申报职称的公示结果证明》;

(九)《网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承诺书》;

(十)《专家推荐表》及推荐专家的身份证件和职称证书。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相关材料模板可进入网址“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下方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进入“政策文件及资料”栏目下载。在填写代表性、标志性成果时,应主要填写应用效果,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内容,并提供佐证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不拘一格评价人才。各地、各部门、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56号),在组织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牢固树立“六个注重“鲜明导向,坚持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识别人才。

(二)实事求是报送材料。申报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并自愿接受因失信行为带来相关处理。对以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一经查实桉照相关程序予以撤销。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并报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记录期从发文撤销之日起算。推荐专家撰写推荐意见时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据充分,如帮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意见的,一经查实,将记录专家诚信档案库。

(三)精心组织考核认定。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在年度评审活动中对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人员进行集中评审。要严格执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等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扩大考核认定范围。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市人社局视情予以处理。市人社局将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纳入年度“双随机“抽查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考核认定工作。

在线报名

本文链接:http://www.sezc.cn/zcps/zjzc/4004.html

版权声明:部分素材来自网络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在线报名咨询

在线报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东南文理进修学院电话
客服微信
南京东南文理进修学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