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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盐城市新闻、思想政治专业中级记者、编辑、政工师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根据盐城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函〔2025〕28号,以下简称《评审通知》)要求,现就报送2025年度盐城市新闻、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新闻专业按《关于印发〈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6号)文件执行,思想政治专业按《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5号)文件执行。

二、线上申报

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线上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0日。部分线上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新闻专业

1、有效期内的新闻记者证,并附证件年度核验页(上传至“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情况”栏);

2、任期内本人获得的表彰奖励决定文件正文、本人姓名所在页(非新闻奖项,数量不超过3个,上传至“奖惩情况”栏);

3、任期内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新闻奖项获奖证书、作品内容和相关证明(数量不超过3个,上传至“工作业绩”栏);

4、任期内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著作论文封面、封底、文章所在目录页、文章内容页,非市本级期刊要求提供知网、万方、维普首页查询记录或报刊官网查询页(数量不超过3篇,上传至“学术成果信息”栏)。

(二)思政政治专业

1、任期内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职务的任职证明和分工文件(上传至“工作经历”栏);

2、任期内本人获得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表彰奖励决定文件正文、本人姓名所在页(数量不超过3个,上传至“奖惩情况”栏);

3、任期内本人负责的思想政治大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分工证明,如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的,附通报文件正文、涉及本人工作所在页(数量不超过2个,上传至“工作业绩”栏);

4、任期内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著作论文封面、封底、文章所在目录页、文章内容页,非市本级期刊要求提供知网、万方、维普首页查询记录或期刊官网查询页(数量不超过3篇,上传至“学术成果信息”栏)。

上述文件、证书等均须提供原件PDF扫描件,涉及本人姓名处应做醒目标记,上传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文字方向正确。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破格等其他材料按照市人社局《评审通知》统一要求扫描上传。

根据评审资格要求,2024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的,2025年度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业绩成果评审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材料。

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但对我市各类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的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能力业绩突出、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达到本专业资格条件的年限要求,同时其业绩、成果和贡献明显高于本专业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经2名以上本专业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可选择“绿色通道”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可选择“绿色通道”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申报考核认定和初定新闻、思想政治专业相关职称的,按照市人社局《评审通知》执行。

三、线下申报

线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应及时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0日。纸质材料内容须与网上申报内容保持一致,材料包括:

1、申报材料卷宗1份(卷宗装订目录见市人社局《评审通知》附件1),卷宗内容须与网上提交内容保持一致;

2、《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3份(表格见市人社局《评审通知》附件2);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系统自动生成);

4、《申报评审对象情况汇总表》1份(表格见附件),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报送。

上述附件材料可在盐城文明网公告公示栏中下载。

各县(市、区)申报人员纸质材料经属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县(市、区)委宣传部,县(市、区)委宣传部审核盖章(卷宗加盖骑缝章)后,连同本地区汇总的《申报评审对象情况汇总表》集中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市本级申报人员纸质材料由申报人所在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卷宗加盖骑缝章)后,连同本单位汇总的《申报评审对象情况汇总表》集中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干部处。纸质材料仅接受县(市、区)委宣传部或市直主管部门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装订入卷宗的纸质材料均为复印件,评审结束后不再返还。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表彰奖励的决定文件、已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复印件均由县(市、区)委宣传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主管部门收集申报材料的同时收缴申报人200元评审费,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处。

四、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认真做好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员骗取推荐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会同职称管理部门视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市、区)委宣传部和市有关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真核对原件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委宣传部和市人社局文件执行。

办公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20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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