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2025年江苏省自然资源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苏州市自然资源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从事自然资源工程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从事自然资源工程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苏州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程序
今年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线下同步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7月6日,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得补报。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对照省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一并提交个人业绩等全部纸质材料,网上提交的扫描件、上报的纸质材料要与原件一致。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为优化服务,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按属地原则由申报人所在各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接收材料,申报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具体程序为: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程序后,统一盖章并报送所在地各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2.各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接收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报所在市(区)人社局职称部门审核。审核同意须在申报表(组织意见处)盖章。
3.各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经所在市(区)人社局职称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的申报材料及人员情况一览表(EXCEL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至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照有关规定,中、高级职称评审费为200元/人。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我局将统一通知缴费。届时请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收取,不接受个人汇款。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具体要求详见省自然资源厅通知(附件1)。评审材料用硬质档案盒(不得使用纸质文件袋)封装,档案盒封面贴《江苏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上报材料不予受理。
2.材料接收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工作时间)。报送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号9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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