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职〔2025〕4号)文件规定,按照徐州市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报送2025年度徐州市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工程专业的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技术管理、设备管理、试验检测等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从事机械相关行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机械设计包括产品设计、规划、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包括生产工艺、工装夹具、智能制造、机电控制、增材制造;技术管理包括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改造、技术咨询、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营销与招投标技术支持;设备管理包括设备安装、维修、安全管理;试验检测包括试验测试及论证、检验、计量等。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
1.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技师(一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5)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2.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及相应奖项) 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长期在基层一线或在经济薄弱地区从事机械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
(二)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1.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2.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及相应奖项) 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长期在基层一线或在经济薄弱地区从事机械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
(三)绿色通道
(1)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纳入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结合实际情况,对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其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符合正常职称晋升条件基础上,达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业绩要求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相应职称。
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的,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第1,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的,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注:符合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含可以破格1年申报的)。
(2)对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做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采取特殊评价办法,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其中: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或入选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高技能人才,江苏大工匠,经省人社厅认定的特级技师,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获得者及指导教练(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及其指导教练(1人),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职工组)等,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已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江苏工匠,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及其指导教练(1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及其指导教练(1人)等可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最高到副高级)。
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选手申报职称评审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一类技能竞赛第1名职工选手如具备中级职称或相应技师职业资格,可按规定申报副高级职称,第2-3名职工选手的竞赛成绩可作为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的破格条件(实行职业准入的须具备相应准入资格,“考评结合”的系列除外)。
省级二类技能竞赛第1名职工选手如具备中级职称或相应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可破格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其省级一类竞赛前3名、二类竞赛第1名学生选手的主教练(1名),可享受与相应名次的职工选手同等奖励。
(四)继续教育要求和年度考核要求
1.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48学时,公共课需登录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学习),2022年及之后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共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2.任现职期间,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高技能人才需近4年年度考核合格)。
三、申报渠道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采取网上申报,线下同步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
申报人员应实名注册并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或“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专栏进行网上申报。受理部门选择“徐州市机械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网上申报需注意以下事项:
1.单位选择所属行政规划区划时,主城区单位如选择某区,则需联系区职称办进行网上审核,市属单位应直接选择“市本级”;
2.本系统自动关联学信网、社保信息库,请务必如实填报。申报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提供属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查询打印);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用工单位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劳务合同、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及用人单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企业总部在徐的外地分公司申报人员,需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网上的关系证明等)及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与本人填报的工作经历单位不符合,且无相关证明材料佐证的,申报材料不予认定;
3.信息填报完毕后请确认无误再点击提交,提交后一般不予退回修改,待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后,如有问题方予以退回修改。
(三)信息填报提交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一并提交个人业绩等全部纸质材料。
四、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审核推荐程序,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审查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杜绝弄虚作假。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视情况在全行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一)纸质材料要求
1.经单位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骑马钉装订);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A3 纸单面打印);
3.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4.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集体获奖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专利证书(发明专利需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等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刊登在会刊、论文集)或省级行业专业期刊(省准印期刊)上发表的有较高专业价值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理论研究成
果(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近 5 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7.所在单位公示、推荐材料和社保证明。
(二)材料装订要求
1.第一分册装订顺序
(1)目录;
(2)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和单位公示、推荐材料及社保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6)继续教育证书、专业研修班结业证书以及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的有效证明材料;
(7)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8)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2.第二分册装订顺序
(1)目录;
(2)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
(3)发表的论文、论著或译著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件;
(4)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果鉴定材料(集体项目应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材料),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业绩证明材料,项目招投标、承包、施工、验收等业绩证明材料,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等。
3.材料分装要求
(1)材料袋:将第一分册、第二分册所需材料按照目录标注顺序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后按顺序放入同一个材料袋中,需打印并粘贴申报材料袋封面目录(附件3)。
(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不需要装订。)
(2)原件材料袋:各类证书等原件单独放入原件材料袋,原件材料袋外,需打印并粘贴申报材料袋封面目录(附件3)。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报人存在《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所列违规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二)申报高级职称的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代为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
(四)评审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不含人员的评审申报表、证书原件)由评审委员会保存1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人。
七、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2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接收报名。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按放弃处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165号,徐工全球人力资源共享交付中心。
(三)评审费用
评审费用500元/人,申报所需表格详见附件1-5。
本文链接:http://www.sezc.cn/zcps/gjzc/4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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