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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扬州仪征市机械、冶金、化工、轻工、纺织专业初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25〕1号)文件精神及市职称工作总体部署,为做好仪征市工业工程(机械、冶金、化工、轻工、纺织)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和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业工程(机械、冶金、化工、轻工、纺织)专业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保(灵活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2、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资格条件和要求

1、根据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认真执行《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7号)、《江苏省冶金工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19号)、《江苏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9号)、《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1号)和《江苏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16号)等相关文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查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职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以上文件可在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公共服务板块点击“职称评点”专栏查看。

2、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纳入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结合实际情况,对引进吸收、推广应用国外先进工业技术和装备过程中取得关键性技术进步的;或长期从事工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主持完成较大难度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取得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或在工业工程领域自主创新业绩突出,作出行业内较大引领示范作用,并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达到破格申报中级职称业绩条件的基础上,由2名以上本领域或相近专业具备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相应职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4、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21〕132号)的有关规定,在工业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取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使用该政策的申报人员,申报页面“是否高技能人才”和“是否为高技能人才贯通”均需填“是”,并上传相关技能证书。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5、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实行中级职称“免初级”直报政策(“以考代评”系列除外)。学历资历要求如下: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6、申报方式为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应实名注册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申报评审人员在申报类型选择“正常申报”,考核认定人员在申报类型选择“考核认定(绿色通道)”)。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至8月20日,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7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7、申报人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评审材料。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职称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申报人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8、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做好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用人单位纵容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的,视情况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关内容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10、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评审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A3双面打印,中缝骑马订装订;

2、申报考核认定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三份,同上;

3、《申报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纸)》一份(附件3);

4、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带二维码的学信网认证材料;

5、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取得职称的批文复印件;

6、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申报人原则上截止申报当月已连续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提供聘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08号)相关政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22年(含)以前的学时要求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8、近4年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5),A4纸正反打印;

9、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10、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等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11、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12、申报人情况说明书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须提交,电子版请上传到申报页面“其他材料”栏目(附件6)。

上述材料除1、2、3项外,其它材料装订成册作为申报附件,各部门(单位)在审查各类证件、证书、论文等材料时需审查原件,审核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四、材料装订要求

1、评审材料分两册装订:

第一分册: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6个月有效期)、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及公示材料、单位推荐意见。

第二分册: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论著、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业绩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集中于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及各分册要有完好的封面和目录(附件1、2)。

2、考核认定材料不分分册。请对照考核认定条件,将符合条件的有效佐证材料装订为一册。其他与考核认定条件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胶装成册,装于档案袋中,要有封面、索引、页码,不得使用拉杆、票夹,更不得散放于袋中。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评审(考核认定)费用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执行,报送纸质材料时现场缴纳。

报送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仪征市国庆路201号人才驿站(新华书店北200米)。

考核认定费用、申报时间、地点同正常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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