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人社职〔2025〕1号)文件精神及市职称工作统一安排,现将2025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职称评定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专业技术水平等条件者,均可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根据申报要求,申报人原则上截止申报当月需连续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1、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2、申报评审工作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相关规定。
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文件精神,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目录》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申报人现从事建设工程专业,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建设工程专业职称,其资历可桉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申报评审条件桉现行资格条件执行。
4、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5、继续教育条件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锁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悄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学时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原则上需提供取得现职称后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60学时,学时可累计计算。我市8家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详见附件2)提供公需课和专业课线上学习服务,可用于学时补充。
6、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三、申报组织
1、申报方式。2025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将采取网上申报、原件审核、无纸化评审的方式。申报人提供在线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3份及《申报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以下简称《简介表》)1份。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工作。
2、申报平台。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进行。申报人员须在申报系统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后原件退回)。
3、网上申报时间。6月9日—7月6日(逾期不得补报)。
4、现场审核及材料报送时间。7月21日至7月30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申报表》《简介表》《申报人情况说明书》(附件1)一并报送,并携带申报者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地点: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5号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lOl室。
四、申报程序
1、网上信息填报。申报人员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点击“职称评审”一“职称电子化评审平台”,进入“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的“申报系统”,注册后进行信息填报。
2、《申报表》及《简介表》打印。申报信息提交后,经市主管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
3、申报材料公示。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将《简介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简介表》相应栏填写公示情况,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在现场核验材料前,将加盖公章后的《简介表》扫描件上传至申报平台指定位置。
4、现场材料审核。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送市住建局接受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申报表》一式3份。通过申报系统下载后,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装订,并在单位公示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2、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经历;
(2)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
(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
(4)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
(5)论文、论著、项目报告等发表或撰写情况;
(6)申报理由。对照“资格条件“要求自我评价,说明符合资格条件中所对应的条款。
3、项目业绩材料。根据项目业绩类别,按以下要求准备:
(1)工程设计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合同、人员备案表、图纸、图签,以及反映项目规模大小及个人所起作用等有关证明材料。
(2)工程施工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合同、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反映本人参与全过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时间节点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施工组织实施方案、会议纪要、分部验收等)。
(3)科研课题。一般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应用转化等有关证明材料。
(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应提交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单位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及税务证明等材料。
项目业绩数量要求:申报人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报送能体现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的项目业绩材料,数量不超过10项。
4、论文、论著。因正规专业期刊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登记,故在平台上传电子材料时,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查询结果截图,以及论文、论著的封而、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文章全文或参与编写主要章节等有关材料。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今年将重点查处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假刊、套刊、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等),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论文、论著、研究报告等数量要求:申报人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报送能体现个人专业技术理论水平的高质蜇论文、论著及研究报告等,数量不超过5项。
5、学历资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木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
6、社保证明。申报人应提供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与本人填报的工作经历单位不符合,且无相关证明材料佐证的,申报材料不予认定。
7、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表原件。
8、继续教育。申报人《继续教育证书》戒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注:现场审核材料原件请桉以上要求准备。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申报人情况说明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2、《申报表》“组织意见“栏中,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复审盖章后报送。县(市、区)、功能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报县(市、区)、功能区主管部门复审盖章并报各县(市、区)、功能区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各有关单位应严格审查申报人员各类材料及证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贵。
3、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并将《简介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简介表》相应栏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市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委员会将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上对个人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申报人员需上传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至少提供近60个月)。
5、上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6、为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市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委员会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步提交《申报人情况说明书》,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评委会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申报人所填报的有关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申报人存在《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所列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并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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