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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通市崇川区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通知

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南通市崇川区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职〔2025〕4号)和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人社专〔2025〕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一)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要求,参评对象为全区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科技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满一年并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五)申报人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六)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相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才平均每年累计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程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2/3。

二、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含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在我区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从外地流动到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的工程类初级职称及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申报时应同时提供初级职称证书、评审申报表、当地职称职能部门批文扫描件)。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选择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办理(评委会选择:南通崇川区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专栏”可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简介表》相应栏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单位审核后,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崇川区人社局人才职称科。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一份装订进附件材料,另两份用A3纸小册子格式打印单独装订);

2.简介表一式三份(可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职称专栏”下载,A3纸打印,一份装订进附件材料,另两份单独放档案袋);

3.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申报人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具有多个学历的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或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6个月);

5.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佐证资料(含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如同时有以上证书的,请全部提供);

6.任现职以来的个人参保证明;

7.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扫描件(此条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8.继续教育证书扫描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公需课合格证书(提供2021-2024年继续教育材料,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每年不少于24学时);

9.任现职以来本人获得的表彰或奖励证书及文件扫描件;

10.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1.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

12.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将不予退还。

(二)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5月30日—8月30日,逾期不得补报。

2、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9月8日—9月22日,送至崇川区人社局人才职称科(南通市城港路58号51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费用

初审通过后将统一收取评审费用,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2024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者,2025年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业绩成果评审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材料。

(二)区人社局将在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对个人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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