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称评审网_南京职称申报代办机构_工程师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南京东南文理进修学院

2025年扬州市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初、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人社职〔2025〕1号)要求,高质量做好扬州市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2025年度扬州市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专业的设计开发、制造工艺、产线运维、生产管控、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灵活就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对照资格条件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

2、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资格条件和要求

1、申报评审人员的资格条件根据《江苏省数字经济(智能制造)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7号),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职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公共服务版块点击“职称评定”专栏查看。

2、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纳入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结合实际情况,对引进吸收、推广应用国外先进智能制造技术和装备过程中取得关键性技术进步的;或长期从事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主持完成较大难度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取得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或在智能制造工程领域自主创新业绩突出,作出行业内较大引领示范作用,并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达到破格申报中级职称业绩条件的基础上,由2名以上本领域或相近专业具备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相应职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4、按照《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的规定,在智能制造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专业职称;使用该政策的申报人员,申报页面”是否高技能人才”和“是否为高技能人才贯通”均需填”是",并上传相关技能证书。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5、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实行中级职称“免初级“直报政策(“以考代评”系列除外),学历资历要求如下: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6、申报方式为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应实名注册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一个人办事一人才人事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一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申报评审人员在申报类型选择“正常申报”,考核认定人员在申报类型选择“考核认定(绿色通道)”);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6月23日,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3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7、申报人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评审材料。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职称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申报人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8、中央驻扬单位或外省驻扬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扬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报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委托评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做好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用人单位纵容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的,视情况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行业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审核时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11、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评审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A3正反打印,中缝骑马订装订;

2、申报考核认定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三份(同上);

3、申报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一份(附件3);

4、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带二维码的学信网认证材料;

5、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6、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申报人原则上截止申报当月巳连续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7、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董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08号)相关政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22年(含)以前的学时要求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8、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集体获奖证书,须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专利证书(发明专利须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等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刊登在会刊、论文集)或市级行业专业期刊(市准印期刊)上发表的有较高专业价值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12、所在单位公示、推荐材料

13、申报人情况说明书(附件4)。

上述材料除l、2、3项外,其它材料装订成册作为申报附件,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审查各类证件、证书、论文等材料时需审查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四、材料装订要求

第一分册装订顺序:1、目录;2、近4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和单位公示、推荐材料;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5、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6、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7、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8、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第二分册装订顺序:1、目录;2、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3、发表的论文、论著或译著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件;4、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果鉴定材料(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材料,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材料,项目招投标、承包、施工、验收等材料,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材料等。

以上材料按分册目录标注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后集中于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及分册要有完好的封面和目录(见附件1、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不需要装订。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单独摆放,不装订;考核认定申报材料不分册。请对照考核认定条件,将符合条件的有效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其他与考核认定条件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供。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人社局各功能区、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统一汇总收集并报送,同时缴纳评审(考核认定)费200元/人。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评审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不含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由评审委员会保存1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人。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由各(市、区)人社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人社局各办事处统一原路返回并及时退还申报人归入本人档案。

在线报名

本文链接:http://www.sezc.cn/zcps/zjzc/4052.html

版权声明:部分素材来自网络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在线报名咨询

在线报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东南文理进修学院电话
客服微信
南京东南文理进修学院
返回顶部